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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园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综治委有关文件要求,经工委、管委同意,建立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成立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管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综合事务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管委直属部门、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等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指导开展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同维护高新区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增加人员编制,调剂现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掌握分析园区社会治安形势和综治工作动态,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能。
        二是建立具有高新区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创建“平安高新区”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健全各级治安防范组织体系,建立以入园企业、建设单位为主体,施工工地、厂区、边界区域等为治安节点的防范网络,加强教育培训、社会联动、奖惩制度建设,搞好矛盾排查化解,做好信访稳定,对社会治安进行长期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园区事业繁荣稳定发展。

        附件:青岛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青岛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斌 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尹义林 综合事务局局长
程万里 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牟润强 办公室主任
奚志刚 组宣部部长
隋 斌 经发局局长
褚晓明 科技局局长
陈铭传 财政局局长
逄慧云 人事劳动局局长
于法卫 建设局局长
薛润波 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 勇 安全城管执法局局长
牛广林 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 松 公用事业中心主任
耿庆军 公安分局政委
郭善晶 交警大队大队长
姜德志 规划分局局长
杨 浩 国土分局局长
葛福宏 环保分局局长
张晓青 工商分局局长
宋传民 质监分局局长
徐 东 高新区国税局局长
曹民臣 地税分局局长
林 涛 高投集团董事长
官集太 高实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尹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事务局副局长刘昕、公安分局副局长苟学书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综合事务局,联络人张在鹏,联系电话:6696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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