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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请提报青岛蓝色经济发展基金投资启动项目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青岛蓝色经济发展基金(以下简称“蓝色基金”)设立工作,促进蓝色基金的资金募集和投资运营,根据市蓝色办通知,拟于近期组织筛选一批题材鲜明、亮点突出、影响带动力大的启动项目,报经市蓝色基金协调指导委员会同意后,推荐给蓝色基金选择投资。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一)城市开发类投资项目
        主要包括:具备开发条件的蓝色经济区重点规划区域的土地开发、重大基础设施综合联片开发、旧城改造和老企业搬迁改造,以及产业园区、城市综合体、公共服务平台等物业项目开发。
        推荐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在区域功能定位明确;(2)项目规划条件成熟;(3)合作条件明确,盈利模式清晰;(4)土地开发一般为3平方公里以上,投资额3-5亿元以上;(5)项目投资回收周期一般在3年以内,具有较稳定未来现金流回报,年化预期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12%。
        (二)产业类股权投资项目
        主要包括:对拟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各类海洋产业和高新技术行业中具备较好的成长潜力和竞争能力企业的夹层融资和股权投资;对银行、保险等金融法人机构参股投资。
        推荐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2)拟上市项目应能够达到国家对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基本要求,原则上应有在1-2年内上市的具体时间表和工作计划;(3)产品和业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4)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二、报送要求
        请按要求填写项目情况简介(见附件),于5月13日(星期五)11:00前报送经济发展局。
        E-mail:qdgxqjfj@126.com
        联系人:陈勇杰 电话:82020617 手机:13305321170
        附件:项目情况简介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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